实际上,圣主教所在的主神树离大议会堂还是有点距离的,天戍和拉缪现在就是坐在一辆悬浮车中,快速前行。之前拉缪所拿出的晶体是原本就在他这里的,他是跟他老师通讯了以后,拿出来给天戍看的,而他的教所就很近了,也就在路的对面,是的,路对面,交通结构上,双足行动的类人智慧生命基本上很多方面都是相同的,只不过,人家的交通工具都是无污染的悬浮车,以及少量的坐骑,道路更是绿化很好,色彩也很丰富,反正就是清新自然,而且也没有过分密集,流通性和恒星照射还是足够的,不会觉得昏暗,而那些车及坐骑的样子也是很奇特,凸显了文化的差异,倒是坐骑,天戍觉得不太奇怪,样子很像大型的梅花鹿,只是没有那些斑纹,形体也大得多,感觉很是温顺。察觉到天戍注视的拉缪解说道:“大人,那坐骑叫做光角兽,很喜好阳光(以后常见物的叫法,尽量同化),性格安静顺从,关键它的速度和耐力很好,而且很难受到地形的影响,最最特别的是,这种动物还有一项很特别的能力,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,嗯,不知大人能猜到吗?”拉缪笑着问道。
“哦,听你这么一说,难道它能够利用光能?!而且是通过它的角!”天戍听到询问,立马就反应过来,随即很是惊奇的回问道。
“哈哈哈,没错,大人,正是如此,它能一定程度的发光,驱散黑暗,甚至是瘴雾,还有就是它的四蹄,也能发光,甚至产生一定的热量,我们都认为其热度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,在地上能留下明显的灼烧痕迹,不过,似乎它们很少用这能力,应该是御敌时才会用吧,它们现在大多数都是集中圈养的,生活安稳惬意,时不时坐下坐骑,所以那能力都快成为传说了,但巧的是,我在年幼时曾亲眼见过,那时,我家的一只和我很要好的光角兽救了我一次,我不小心跑到了森林边,被一只利牙兽发现,它立刻冲向了我,好在不远处的纳波,嗯也就是那只光角兽,冲了过来,头上的角发光,四蹄也发着光,我能感觉明显的热浪,这么一想,好像它的角似乎也能发热,反正那地立刻就焦黑了,那利牙兽受到惊吓,退缩了一段距离,转身逃跑了。所以,我个人是很喜欢光角兽的。”拉缪很是开心的对天戍说道,一副回忆当年的样子,想来他也是接受了天戍的存在,才会这样自如随性的,要知道,他平时也是要注意保持一定的威严的。
“嗯,我也是对它很有好感的,能发光的我见过,能自如控制温度还不自伤的,我是头一次见,大自然果然很奇妙,说起来,我们那里也有样子很像的动物,不过没这厉害,不会发光和发热,只会吃草卖萌,我们管它们叫鹿,也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。”天戍也很有兴致的聊道。
“哦,这倒是有趣了,看来,就像大人之前说的,我们之间确实有很多的共同之处啊!…呵呵呵,哦,快到了,您看那棵雄伟的巨树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了,我们这车的速度还是很快的,你看,就这么会儿,我们已经开了170多公里了,要不然,我们在大议事堂就该看到它了,实际上,就算是我,每次见到它都还是要感慨一番,它是如此的巨大,让人不由的心生敬畏和向往。”没多久,拉缪指了指前方,一棵异常高大的树木出现在前方,具体上还是差点距离才到的,不过,因为其体形的关系,现在已经能看到了。顺带一提,天戍乘坐的车,造型像是一个略扁的梭型,前方都是通明的,视角很好,是全自动的,当然也可装换为手动的,而他们开行的路线很窄,是两车道的,不过应该是专用道,沿途都是匀速前行,没见其他的交通工具。
在看到那树的瞬间,天戍也是被震撼了的,因为那树的体积真的太令人吃惊了,特别是第一次见的人,他在进入星球时可以的没有进行扫描,也没在视窗向外看,为的就是在这一刻不会扫兴。在天戍看来,这树就是不是所谓的神树,也足够奇特了,至少也会被人们特殊对待的,好好保护那是肯定的了,除了疯子和狂徒才会想着要破坏这种巨树,反正天戍是不会的,越是靠近,越是感到其的雄壮,高大的主干,粗大的身躯,巨大的树冠,还有空中及地面那成群的各种鸟兽,以及周遭的森林。而且这里的建筑也不是很少,但却和周遭的环境融合的很好,亚斯人还是能见到一些的,同时就是动物都变得多了些,相互间好像都很友好的样子。5、6分钟后,天戍的车停在了一栋古朴却不失壮丽的建筑旁,一看就是建筑年代久远的,但却保护的很好,台阶上还有一些小动物在打闹休息,对天戍这位外来者一定也不害怕和好奇,似乎本该如此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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